01 聯合考試納入全國統考
《規定》弱化了“聯合考試”相關表述,將「全國統考、聯考」修改成了「全國統一命題」;關于單獨考試,考試科目變為招生單位單獨命題或選用全國統一命題制試題,而不再是全國統考試題。(第一章第六條)
02 經濟類綜合能力統一命題
今年沒有統考科目和聯考科目之分,統一稱為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經濟類綜合能力也被列為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考試;招生單位按照實際情況可自主選擇使用的科目中增加了經濟類綜合能力試題一項。(第六章第三十四條)
03 更強調網上確認
在11月初現場確認的環節,今年更加突出強調了“網上確認”。今年因為疫情,會有更多考生在“網上”完成現場確認的操作。PS:對于沒有達到網上確認的報考點就還是只能坐車去到現場進行確認啦。(第四章第十九條等12處)
04 新增留學生報考條件
《規定》指出,今年對于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的條件適當放寬,考生如果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也可取得報考資格。(第四章第十五條)
05 七大專業將根據情況分別劃線
今年對于復試成績劃線要求中,增加了原則上學術學位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分開劃線,不再統一劃線)的要求。(第八章第五十條)
06 調劑不得跨門類
今年對于調劑有了新的規定,在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基礎上,要求調劑的專業與報考專業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劑的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第九章第六十二條(三)(四))
07 破格錄取有了比例限制
在錄取工作上,學校破格復試錄取人數由原來的的不超過本單位碩士招生計劃的3%,改為不超過本單位全日制碩士招生計劃的3%。(第十一章第六十九條)
08 細化醫學專業招生計劃
今年明確指出學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可按領域或方向公布招生計劃。(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條)此外,《管理》第二章、第十條(七)明確指出,要結合本地實際需要,統籌建設和使用標準化考點。
據高教考試在線(高教考試在線:高教社旗下官方網絡課堂;高教社:考研大綱及解析指定出版機構)官網消息,2021考研大綱發布時間為9月9號。